法制網訊 記者章寧旦 通訊員黃彩華 男子劉某伙同他人在東莞市長安鎮非法製造發票,被公安機關查獲的發票超過19萬份。記者從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,劉某因犯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、非法製造發票罪數罪並罰,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,並處罰金10萬元。
  法院查明,從2012年5月開始,30多歲的廣東省大埔縣男子劉某伙同“光頭”等人(均另案處理)以東莞市長安鎮廈崗社區某出租房為窩點,非法製造發票,劉某負責曬版等工作。同年8月10日,公安機關搗毀上述窩點,當場查獲福建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增值稅專用發票1210份,廣東增值稅普通發票、廣東省深圳市飲食娛樂業服務定額發票等其他發票191509份。
  在公安機關查處過程中,劉某跳樓逃跑以致雙腳骨折,於同日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,後於2013年9月11日投案。經鑒定,繳獲的上述發票均為假髮票。
  法院一審判決,以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5年,並處罰金5萬元;以非法製造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,並處罰金5萬元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,並處罰金10萬元。  (原標題:男子非法制假髮票19萬份獲刑6年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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