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案昨日開庭審理 嫌疑人不承認故意殺人罪
  本報訊 (記者龍成柳)去年9月28日凌晨,東城立新社區曾發生一宗駭人聽聞的割喉事件,嫌疑人為出租房隔壁一餐館廚師。
  昨日,東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。庭上,嫌疑人不承認被指控的故意殺人罪,稱自己犯的應是“故意傷害罪”。當天庭審後,法官宣佈將擇日宣判。
  嫌疑人:“10來個月老被吐口水,控制不住自己”
  犯罪嫌疑人李忠明(化名)在庭審中供述,2012年年底,他從東城溫塘來到立新,在洋杞坑大道旁一餐館做廚師。他在找房子租住時看過餘明軍的房子,但覺得餘明軍的房租貴。後來他以差不多的價格租了餘明軍出租樓後面的房子,離餐館幾十米遠,他每天上下班都要經過餘明軍的出租樓。
  李忠明說,他夜裡下班回去路過餘的出租樓時,發現餘明軍常對著他吐口水。“連續好幾個月都這樣,有一次還吐到我鞋子上,我覺得他是認為我沒租他的房子對我不滿,在侮辱我。”
  去年9月28日凌晨近兩點半,李忠明說,當時餘明軍從房子里出來又對著他吐了一口口水。
  “我也不知道是怎麼了,當時雙手在顫抖,根本控制不了自己。吐完口水餘背對著我,我拿出水果刀,上前在他頸部划了一刀。”
  庭審時,李忠明及其辯護律師均對公訴機關指控的故意殺人罪表示不認可。李忠明稱他當時只是“想教訓餘明軍一下,想刺他的嘴巴,沒想到刺到他脖子”。
  公訴人認為,李忠明明知脖子是非常脆弱的部位,還用刀子去割,引發受害人失血性休剋死亡。因此應該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 (原標題:屢被吐口水 廚師將男子“割喉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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